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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用途 | 食品添加劑 甜味劑 |
| 執行標準 | GB |
| 生產許可證編號 | SC20137028501461 |
| CAS | 57817-89-7 |
| 型號 | 食品級 |
| 包裝規格 | 1kg/袋 |
| 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| 含量 | 99% |
| 是否進口 | 否 |

GB2 760規定了安賽蜜作為甜味劑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及最大使用量,這些是經過了嚴格風險評估、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確定的,而且與其他允許使用的國家基本相同。另一方面,安賽蜜在1983年被FAO/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委員會(JECFA)列為A級食品添加劑,并推薦日均攝入量(ADI)為0-15 mg/kg。安賽蜜在人體內不代謝、不積蓄,以原形物質從尿中排出體外。嚴格遵守標準規定使用安賽蜜,不會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。
因此,建議,一是食品和安賽蜜生產企業都要嚴格遵守相關標準法規。相關食品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GB2 760的要求,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安賽蜜在食品中的使用量,不可超范圍、超限量使用,并按照GB 7718的規定進行規范標識。同時,安賽蜜生產企業也要嚴格遵守相關標準法規,產品必須符合GB25540的質量規格要求。生產含安賽蜜的復配甜味劑企業也必須達到相應國家標準的要求。二是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大對安賽蜜標準與法規的宣貫力度,同時加強監管。應通過不同的途徑積極推廣普及安賽蜜有關科學知識,提高消費者的辨別能力。同時,加大監管力度,嚴厲處罰超范圍、超限量使用安賽蜜的違法行為。三是消費者在購買食品之前,應關注食品標簽,注重合理膳食。建議消費者從正規渠道購買產品,在選擇食品之前,可以通過研讀食品標簽辨認該食品中是否添加了安賽蜜。對于嗜好甜食的消費者,尤其是,建議在合理膳食、均衡營養、控制總能量攝入的基礎上,可考慮使用安賽蜜替代部分糖或全部添加糖的食品。





